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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所作者:彭律师
借贷行为系属于实践合同——款项交付即生效,大额的借款仅凭借条是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生效的,因此证明款项的交付也成为了民间借贷诉讼中必备的材料。对支付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
1.转账支付
我们处于一个信息时代,转账成为通过转账方式进行交易,查询流水十分便捷。银行转账可以凭借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前往银行调取流水;若是支付宝、微信同样可以查到转账凭证。所以在实务中,我们如果是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进行借款的交付,那一定会省去很多后续诉讼会产生的麻烦。
2.现金支付
如果债务人承认那将会省了很多心,若是碰到一个稍懂法律的人撒点小谎耍起了无赖,那这将使举证变得相对困难起来。这就需要核实:
(1)是否有交付资金的录音、录像?不过,如果都谨慎到录音、录像的程度,也不会进行现金交付,所以该部分证据往往很难存在。
(2)是否存在证明借款关系的证人?这个可能要略微好操作一些,但是现实情况很多人认为借钱是一个有损颜面的事,往往会要求保密,所以实践中,除了自家的近亲属很难有人能证明,所以证明力也极其有限。
(3)出借现金的来源是否可查?如果是大额的现金进行交付,一般人并不会在家中储备大量现金,往往都是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取,若是这部分金额的数字可以印证借条的金额,取款的时间也能吻合,那将给法官一个较大的可信度,但是依然并非可以作为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直接证据。
综上而言,若是不能提供有效的支付凭证,那么最少要能清楚的描述该款项通过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这样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法官对借款事实存在的可信度。若是以上所说的证据都不能提供,那将无法证明债权人实际支付了相应款项,将很大概率面临败诉的不良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