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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时间:2019-09-2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所作者:彭律师

  停工留薪期定义

  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中,“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中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劳动者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劳动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停工留薪期的长短,国家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需要根据劳动者所受工伤的部位、受伤程度,参照医院或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一般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各省一般都制定了各自的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地方文件,如果劳动者对停工留薪期有疑问的,可以对照查询。

  停工留薪期的延长

  工伤劳动者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继续治疗或康复的,应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但延长也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停工留薪期注意事项

  停工留薪期内,保障工伤劳动者的治疗是“第一要义”,用人单位不能停发工资或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更不能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要按法律规定,科学、合理的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要及时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给付事宜。停工留薪期满,劳动者应回用人单位上班,由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安排适当工作。

  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予以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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