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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多少才算合理?

时间:2019-08-23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房地产,尤其是一线二线大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的房地产,价格在起伏中越调控越上涨。如影随形的,是形形色色各种“钉子户”新闻,以及暴力拆迁和暴力抗拆报导,不绝于耳。同样吸引眼球的,还有各地的拆迁、旧房改造项目中,又制造了多少位“原住民”百万、千万富翁?
 
2016年10月23日,正在推进旧城更新改造的深圳罗湖区水贝村,突然出现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有好事者在网上发帖称‘每一家补偿最低的接近二亿多现金……’‘深圳一夜涌现600多个亿万富翁富豪……’”两天后,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紧急辟谣,备受传言困扰的水贝村民选择了报警。
 
即便是辟谣口干舌燥,还有不少人认为:虽然传言的金额被夸大了、虽然补偿的不是现金,但按每平米市价折算的每户回迁房价值仍以千万元计(水贝村附近的二手房价已达到五万人民币∕平方米);相对于外来常住人口,包括大学生白领,即使有稳定工作,也无法在“北上广深”买房安家,这是否公平?——“动员、搬迁、拆除、重建,钉子户与开发商的争议,站在既得利益者的对立面,不少人认为,这是不劳而获的体现。”(《北京青年报》2016年10月31日)传言不止,是否代表了民众对房价暴涨的强烈关注,甚至是不满?
 
然而,从2007年“重庆最牛钉子户”进入广大民众视线以来,眼看到七零八落的各式拆迁现场,大家又可能会满怀同情地站在拆迁户立场上,慨叹他们艰难留守在停水、停电、道路被堵的家园,甚至不惜出动妇女儿童守在危险的拆迁第一线,只为了争取对自己更有利的赔偿。也因为如此,每有“最牛钉子户”出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西方谚语,又会被广泛传颂?
 
关于这个典故,众说纷纭,在此借用英国《金融时报》网站的解释:“这是一句被广为引用的名言。它出自英国的一位首相威廉‧皮特(William Pitt the Elder,1766~1768年在任)。皮特用它来形容财产权对穷苦人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原文是这样的:‘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另有比较故事性的说法是在德国皇帝与小小磨坊主之间,有人说是德国威廉一世皇帝,还有人从故事出现的时间推断应该是更早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
 
也许应该先看看这故事背后,在18世纪的英国,圈地运动如火如荼年代的法律和社会背景。
 
诸如《新近被夺占有劝令状》或《封地买卖法》这样本意是为了保护租户权利的法规,现在却逐渐成了财产主人对抗国王苛税的防御手段的一部分。反圈地法中反复要求被拆毁的那些篱笆开始变得神圣不可侵犯,这些篱笆逐渐成为一种分界线,在没有主人许可的情况下,偷猎者、没有文书的索赔人,甚至皇家的令状都不能越过。……开弓没有回头箭。地产主人的个人化思潮影响了政府、法律和日常生活。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我们可以察觉到一种此前的社会从未经历过的心理发展。允许贪欲不受法律限制,这使得贪欲与节制的斗争开始变得内在化。
莎士比亚展现了他同时代人中对贪婪世界的根深蒂固的理解,正如反地产的活页短论所写,“……粗鲁的儿子应该打死父亲:武力将取代公理;正义的两边也不再有对错;没有了对错,也没有了正义。那么包括权利在内的一切,就归属于意愿,而意愿就是嗜好;而嗜好,这只无所不在的饿狼……”(林克雷特《世界土地所有制变迁史》)
 
 回到现实,说一千道一万,拆迁户们最纠结的,还是到底能拿到多少补偿。那么,是应该鼓励争取高额补偿、以“充分彰显私人所有权的价值”;还是压抑过高补偿、以更多地“体现社会公平”?
 
拆迁补偿,到底该怎么定?
 
 一、拆迁补偿,市场决定?
 
市场供需决定价格,供应短缺导致价格上涨?
 
“钉子户”之所以产生,本就是冲着补偿来的。例如在香港,从1980年代开始,每当有人打听到有地产商打算收购旧楼重建的消息,就会马上在该处收购多个住宅单位,称为“落钉”(下钉),以取得高额赔偿。位处香港市区而楼龄超过或接近50年的旧楼,有可能进行重建规划的,往往成为投机者的“落钉”目标。“不少旧楼发展项目被钉王钉死,旧区发展困难重重。……以40年楼龄旧楼为例,约有5%属于死契。一些‘钉王’持有两、三个单位已经占发展项目业权逾5%,连死契合计约一成。‘钉王’就是拿着一两个单位与大财团死缠烂打,随口开天杀价,成为地产商的拔不掉眼中钉。”(杨卫隆《楼市发达指南2011》)
 
背靠背商量拆迁补偿,随着时间推移,剩下户数越少、签约越晚的“钉子户”,越容易因他们手头掌握的“资源”稀缺,而拿到更高的补偿金额。谁不想当钉子户?
 
例如,号称“上海最贵地段”的光复里,“这一地块坐落在世界上最昂贵且发展迅猛的房地产市场的中央”,钉子户们已经在废墟中坚守了16年。又如,深圳出现过“全国最贵钉子户”,还有过坚守十年,如今变成“城市孤岛的”。〈那些年最牛“钉子户”的最终结局〉,耐人寻味。——深圳蔡屋围金融中心改造项目中,“蔡珠祥与张莲好夫妇态度最为激烈。……2007年9月21日,蔡氏夫妇与京基地产签署补偿协议,78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共获得1700万元货币补偿,未选择房屋回迁补偿,当时被称为‘全国最贵钉子户’。后续故事:2012年蔡屋围拆迁时选择实物补偿的居民们开始回迁。有居民拿到20多套房产补偿,总面积1800平方米。”
近年来因城市扩张而征收农地的情形也很类似。“因为城市只可能按规划平面扩张,……而规划区内的农地是不可移动的,规划区内土地都属于特定村社集体所有,由特定农户承包经营。地方政府只可能与这些特定村社和特定农户打交道。这里面没有自由选择的空间。……因为利益巨大,农民利用土地不可移动的特点当钉子户,……这个多要的补偿甚至比他们过去几代人的收入还多。”(贺雪峰《谁是农民》)
 
市场预期决定价格?
 
前文提到的上海光复里,“周围地区的平均房价现在已经达到每平方米1.2万美元(7.8万元人民币)。随着上海房价加速上涨(2016年3月份较年初涨了25%),光复里地区的拆迁冲突也加剧了。”其中人口最多的一户,老江自称“有27个户口,住着一家四代人,……实际上,全家人心里都有个如意算盘,希望拆迁办根据家里的实际需要、按照户籍人口数量来核算补偿,而不是按照面积来核算。……但问题是,老江家的愿望跟拆迁办所能给予的补偿,总也对不上号。……拆迁办的做法,不是‘分房子’,而是让被拆迁户拿着这笔补偿款,购买政府在郊区配套建设的限价房。……简单来说,按照拆迁办给出的这一唯一补偿核算方法,越早迁出,对居民越有利。房子在涨价,而居民的房屋评估价格不变,因此,拖得越久,居民所得到的补偿缩水越多。……距离2014年10月集体签约已经过去近两年,这种时间上的拖延,在拆迁户看来,对政府没有好处,‘政府一定会着急’;但拆迁办相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越拖对居民们越没有好处,因为房价正在不断上涨。”
如果以坚守当“钉子户”,最终换回地段更好、面积更大的房子为“预期”,只怕越等房价越水涨船高,“预期”越成了镜花水月?
 
 
 
在贺雪峰的农村调研中,“正是缺少选择,使征地中的农民可以要求更高的土地补偿,且通过恶性事件向社会展示出‘弱势群体’的形象。……即使征地农民获得了远远高出土地农业用途价值的土地补偿,全社会也会认为政府征收农民土地是损害农民利益的。潜台词当然就是,如果政府不征收农民的耕地,农民种田的收益更大,利益更多。这当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将视角稍放大到当前社会热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30多年后,还继续强化承包户当“二地主”的权利,会不会导致农民视承包地等同于私有化?譬如,桂华指出,“在土地整治中,国家投钱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出现农民争当‘钉子户’,造成‘断头路、断头沟’普遍存在……”
 
回头再看,据上海光复里拆迁办工作人员介绍,“拆迁过程中甚至有居民一开口就要一亿元补偿”。假如深圳水贝村“二亿赔偿”没被辟谣,恐怕又成了准拆迁户们最新的“市场预期”?这样的“市场预期”,能如意吗?
 
拆迁补偿的上限?
 
在上海的拆迁实际操作中,“比如现有的、大多数拆迁办所使用的‘按面积计价’方式,就是众多经验累积而总结出来的‘最公平方式’。这种方式能有效防止拆迁户在拆迁办进驻前疯狂‘加码’在册户籍人数。以往,拆迁户往往会在拆迁办冻结户口前,就‘先知先觉’地在自己户籍上增加人数。这是拆迁户针对过去‘既可以按面积计价、又可以按户籍人数计价’拆迁补偿方式的一种应对之策,在面积较小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增加补偿额度。但如今,按户籍人数计价的方法,已经很少被拆迁办所应用。”
 
在农村征地拆迁调研中,“钉子户多要补偿,地方政府不可能轻易多给,因为多给了钉子户,其他农民也会多要。钉子户强势多要,地方政府坚决不给,就形成僵持和僵局,在这个过程中就容易擦枪走火,引发恶性事件。……在当前阶段,征地所给补偿要高于农民种地收益。如果因为农民坚决不同意土地征收,地方政府改变城市规划,不再征收农民的土地,或如前不久根据中央政策精神,在大城市周边划定永久农业保护区,农田不征收而用于耕种,这时农民利益预期才真的无法落实,收益凈损失。”
 
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谈不拢怎么办?
 
“其结果往往是荒诞的现实:高速公路、步行商业街、开挖地下停车场的大坑中耸立着的一幢幢小房子。”信手拈来,成都〈钉子户矗立马路中间八年,多次被车撞〉,“户主回忆,此前已发生过多次事故,进城车辆开太快,避让不及,直接冲进院子。”航拍照片清楚显示,进城方向原本三车道的设计突然收窄到只有一条道能通行。
 
 
 
直接印证了林克雷特讲话,“贪欲与节制的斗争开始变得内在化”?而现实中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谁来理会?
 
从更宏观层面看,“广州原定2012年底完成52个‘城中村’整体拆除仅猎德村完成”。贺雪峰说,“仅仅一个猎德村的城中村改造,广州市财政即支付40亿改造费,再加上70万平方米商品房让利的土地财政收入,两者之和高达上百亿元。广州市因此不再愿意改造第二个城中村,而广州现有城中村一百多个。”实际上,猎德村之后,广州还硬着头皮完成了市中心黄金地段的另一个城中村——杨箕村的改造。“在杨箕之后,被列入广州整村改造的‘城中村’还有多达50余个。由于村民争议较大,绝大多数村在改造方案环节便停滞不前。广州‘城中村’改造的终结计划,也早在2012年就将目标年份从2012年延至2020年。”(《南方日报》2013年8月5日)
 
市场定价是最温和的手段?
 
《大分流》作者彭慕兰不以为然。彭慕兰与托皮克合著《贸易打造的世界》举重若轻,简洁短文娓娓道来:
 
历来常有人认为商业是人类得以文明开化的凭借,更有人提出“柔性商业”(doux commerce)理论,认为商业使人类免于暴力相向。竞争对手不为争夺数量有限的资源而动刀动枪流血死人,……市场会将个人动武侵略的冲动,转化为有益社会的繁荣。……但令人遗憾的,认为市场经济扩散对人类社会有益这一乐观看法,隐瞒了市场经济所赖以建立而具重大历史意义的暴力基础,以及始终存在于市场经济(特别是非欧洲人世界里的市场经济)背后不断动用武力一事。……身为史学家,……我们看到血腥的手和那只不可见的手往往狼狈为奸;甚至,往往这两种手属同一躯体所有。
 
 从广州杨箕村改造正式提上日程开始,“谁也没想到,这一路走来如此悲壮——维权、逼迁、强拆、死亡相继出现,其间夹杂着已迁村民和留守村民的对峙、钉子户满身的伤痕、百余位老人在等待回迁中病故……三年间,留守户的生活已经严重偏离正常轨迹,有人被打、有人跳楼、有人性格变异,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做出这些异于常人之举?”
 
2013年7月11日,“长达三年的杨箕改造搬迁工作终于画上了句号。(村支书)张建好感慨地说,总算可以松一口气。在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之后,身心皆疲的她坚持表示,无论如何2013年7月都要退休。在村支书任上20余年,过去三年让她感到‘惊心动魄’。”
 
可惜,杨箕村不是孤例。无论暴力拆迁还是暴力抗拆,受伤、逝去的都是鲜活的生命……
 
列出近几年的部分新闻报道标题,可见一斑:〈甘肃陇南群体事件始末:市政府酝酿搬迁引发〉,《新京报》2008年11月27日;〈成都“拆迁自焚”事件调查通报〉,四川新闻网2009年12月3日;安徽利辛〈八旬老人遇野蛮拆迁在家中被砸死〉,《现代快报》2010年2月10日;江苏〈东海政府自焚案后仍拆迁,家属否认漫天要价〉,《新京报》2010年3月30日;〈云南女拆迁户怀抱一岁幼子引爆炸药致四死16伤〉,人民网2012年5月11日;〈山东农民抗征地住帐篷被烧死,村民守冰棺防抢人〉,《京华时报》2014年3月22日;海南〈海口拆违双方各执一词:暴力拆迁还是暴力抗法〉,《中国青年报》2016年5月3日;〈为拿补偿,村民高压线旁垒280栋砖房〉,腾讯新闻2016年7月28日;河北〈贾敬龙杀人案调查:答应的“婚后再拆”变卦〉,中青在线2016年11月15日……
 
拆迁中的各种暴力现象屡见不鲜,恰恰因为“血腥的手和那只不可见的手往往狼狈为奸”?
 
二、市场逻辑的道德前提?
 
说到市场决定的理论依据,几乎被奉为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圣经”的,是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
 
为什么理论上头头是道、追求利益最大化天经地义的市场逻辑,在现实中却千疮百孔,甚至血迹斑斑?汤因比一语中的:
 
苏格兰教授亚当‧斯密1776年出版了一本有影响的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该书认为,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追逐自己的经济利益,结果将带来全社会最大的经济繁荣。亚当‧斯密提出这个观点的前提却为人们所忽视,无论如何,这个观点本身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通过更为自由地满足贪欲来促进生产将会伴随浪费与混乱的竞争,在无政府状态下的经济竞争中,成功者只是少数,牺牲者却是多数。(汤因比《人类与大地母亲》)
 
被人们忽视的前提是《道德情操论》,亚当‧斯密的开篇第一句:“一个人,无论被人们认为如何自私,在其天性中总是很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快乐,虽然除此之外他一无所得。”为此,亚当‧斯密反复强调:
 
社会可以像它存在于不同商人中间那样,在人们互相缺乏爱和关心的情况下存在着;……但是,社会不可能永远存在于那些互相伤害和损伤的人中间。当彼此之间开始互相伤害、互相产生敌意和愤恨时,一切的社会联系都会被剪断,……所以,说正义是社会的基础,要比说仁慈是社会的基础更确切。……行善并不是支撑建筑物的地基,而是美化建筑物的装饰品,……反过来,正义却是支撑整个建筑物的主心骨。如果主心骨松动的话,那么整个人类社会就必然会轰然崩塌。
 
当他人的幸福或不幸在各方面都以我们的行为而定时,我们不敢按自私之心可能提示的那样把一个人的利益看得比众人的利益更为重要。
 
个人绝不应该把自己看得比其他任何人更为重要,以致为了私利而伤害或损害他人,即使前者的利益可能比后者的伤害或损害大得多。(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
 
为此,亚当‧斯密深揭狠批“嫌贫爱富所引起的道德情操败坏……追逐名利与追求美德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道路,追求财富的人时常放弃通往美德的道路。通往美德的道路和通往财富的道路往往有着激烈的冲突。”林克雷特进一步解读: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里所强调的是,“看不见的手”是因为意识到他人的看法而产生的,也是因为对幸福的渴望而产生的。在道德真空中,看不见的手是无法发挥作用的。……《道德情操论》中的社会性为《国富论》提供了必要的基础,……《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都有一条警告——只有在关心公共福祉的环境中,看不见的手那自我修正的能力才会发挥作用。
 
换句话说,与人们耳熟能详的经济人假设“利己”相对应,亚当‧斯密强调的这个前提或许可以浓缩为“利他”二字——只有当利他和利己双剑合璧,那只“看不见的手”才能真正发挥出有益的作用?
 
三、增长的土地价值应该归谁?
 
将土地问题放到“关心公共福祉的环境中”,孙中山早在百年前已看得透彻:
 
不过近来欧美的经济潮流,一天一天的侵进来了,各种制度都是在变动,所受的头一个最大的影响,就是土地的问题。比方现在广州市的土地,在开辟了马路之后,长堤的地价,和20年以前的地价,相差是有多少呢?又像上海黄浦滩的地价,比较80年以前的地价,相差又有多少呢?大概可说相差一万倍。……
讲到这种事实,在变成富翁的地主,当然是很快乐的;但是考究这位富翁原来只有三百元买得那块地皮,后来没有加工改良,毫没有理会,只有睡觉,便坐享其成,得了几千万元。这几千万元是谁人的呢?依我看来,是大家的。因为社会上大家要用那处地方来做工商事业的中心点,便去把他改良,那块地方的地价,才逐渐增加到很高。好像我们现在用上海地方做中国中部工商业的中心点,所以上海的地价比从前要增涨几万倍。又像我们用广州做中国南部工商业的中心点,广州的地价也比从前要增涨几万倍。上海的人口不过一百多万,广州的人口也是一百多万;如果上海的人完全迁出上海,广州的人完全迁出广州,或者另外发生天灾人祸,令上海的人或广州的人都消灭,试问上海广州的地价,还值不值现在这样高的价钱呢?由此可见土地价值之能够增加的理由,是由于众人的功劳,众人的力量;地主对于地价涨跌的功劳是没有一点关系的。……但是地价是由甚么方法才能够增涨呢?是由于众人改良那块土地,争用那块土地,地价才是增涨。地价一增涨,在那块地方之百货的价钱,都随之而涨,所以就可以说众人在那块地方经营所赚的钱,在间接无形之中,都是被地主抢去了!(孙中山《三民主义‧民生主义》)
 
孙中山关于土地价值深入浅出的讲解,应该也不是凭空而来的。
 
例如,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比亚当‧斯密早一百年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佩蒂(Sir William Petty),“一个坚持不懈的自由贸易主义者”,“一个彻头彻尾的资本主义者”。“在佩蒂对私有土地价值的反复计算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如他在《政治算术》里所写的那样,‘土地的租金(利润)因为人的数量众多而增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很显然,不断增长的人口所带来的需求会推高土地的价值,而且,‘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土地,其在英格兰的价值(应该)四五倍于其在爱尔兰的价值,但是其在荷兰的价值是其在英格兰的四倍;因为英格兰的人口数量是爱尔兰人口的四五倍,而只有荷兰人口的四分之一’。……以至于他设想将英国在美洲的全部殖民地人口都带回英国本土,如此一来,‘更为密集的人口将会提高土地的租金’。”(转引自林克雷特《世界土地所有制变迁史》)
 
百年前的真知灼见,在房地产市场炽热发展的今天,更能引起共鸣。
 
例如,贺雪峰分析“农村宅基地能够拥有价值的两条铁律”:
 
城市建设用地动辄数百万的出让价,让社会对土地形成了巨大的价值想象,似乎土地有着超乎寻常、点石成金的魔力。可以对土地价值魔力构成佐证的是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农村宅基地价值的飙升。江浙农村的宅基地价值多在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北上广近郊的宅基地价值多在百万元以上。……宅基地本身并无价值万金的魔力,仅仅是因为土地不可移动,使宅基地这样的农村建设用地可以分享地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增值收益。因为是对地方经济发展利益的分享,农村宅基地的价值就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农村与地方经济中心的距离,距离越近,土地价值越高,超出城市经济辐射范围的宅基地就无法分享地方经济带来的增值收益;二是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地方经济越发达,宅基地越贵。
 
“占极少数的沿海发达地区、大中城市近郊以及城中村的农民”,从贺雪峰的调查来看,“这部分农民的状况要远好于全国农民的总体状况,且农民盼征地盼拆迁,是一个被有意遮蔽了的事实,这些有了征地拆迁机会的农民不是不愿征地拆迁,而是希望获得更大更多的征地拆迁利益。……中国不同地区的情况有极大差异,……但土地上附着的利益却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以宅基地为例,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因为区域经济强大辐射力,农村宅基地可以分享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好处,从而具有远高于农地的价值。……在有些地方,城郊尤其是城中村,农民已经成为土地食利者。他们的状况不仅远好于全国一般地区的农民,甚至要好于城市居民。”
 
四、思考
 
征地拆迁提供回迁房,有人却一门心思只想货币补偿;给了货币补偿,又有钉子户坚持要实地回迁。——例如,那些年深圳最牛“钉子户”之一,1990年代初以18万买下地块建七层楼房的杨美兰,“2011年补偿款曾谈到2000多万,杨美兰坚守:不要赔款,我要房子!可以接受拆迁,前提是建成的楼要分她六个孩子一人一套,而且给她一楼的商铺。”最后,2011年建成营运的高铁深圳北站,与旁边这座孤零零的小房子形成了鲜明对照。
 
 
 
更何况,补偿金额、面积,多了少了,一语不合谈不拢,暴力拆迁和抗拆按下葫芦起了瓢。那就都别拆了,学习广州,原定2012年底整体拆除52个“城中村”,大幅减少到至今只完成了两、三个,剩下约50个村都推迟到2020年?2020年也近在眼前了!能否从这一堆乱麻中理出头绪,给出“更合理”的方案?
 
或者,另辟蹊径,走一条对社会更公平、更接近全社会效益最大化的道路?毕竟,“当前有机会被征地拆迁的农户不到全国农户总数的5%,且全国95%的农户永远没有因为城市化而获得征地拆迁补偿的机会。”还有城市居民,五亿多人里能靠征地拆迁获得“一夜暴富”机会的,比例只会更少?越来越倚重市场调节,土地增值的利益必然只能由少数人获得,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回头再看孙中山当年提出的“涨价归公”概念,其中精髓值得反复体会、仔细参详。
 
地价定了之后,我们更要有一种法律的规定,……就是以后所加之价完全归为公有。因为地价涨高,是由于社会改良,和工商业进步。……这种把以后涨高的地价收归众人公有的办法,才是中国国民党所主张的平均地权,才是民生主义。这种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因为三民主义之中的民生主义,其大目的所在就是要众人能够共产;不过我们所主张的共产,是共将来不是共现在。
土地问题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便可以解决一半了。(孙中山《三民主义‧民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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