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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3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所作者:彭律师
二,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由于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划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答应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然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划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假如不是通过招标,拍卖,公然协商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则不可以继承。
三,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归的,假如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归。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进而进步土地出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归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进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归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归的,发包方可以收归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归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归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进而进步土地出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四,哪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继承法划定,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1,承包经营权,但是收益可以继承。 2,与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财产权。 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综上可知,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是要望情况的。一般来说,如是通过招标,拍卖等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依照继承法的划定继承人理应有权继承土地的使用权。但如不是通过招标,公然协商等途径获得土地,或者土地是国有土地则就不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