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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后多久可以拿拆迁款

时间:2021-09-0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房屋拆迁后多久可以拿拆迁款

  房屋拆迁后可以拿拆迁款的具体时间要看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中的约定期限:

  1、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所需要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具体的相关事项。

  2、精准判断领取补偿款的时间可依据拆迁双方所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如约定到期仍未履行或未如约履行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履行协议。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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