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4-08-2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房屋被拆迁后,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在租赁的房屋被拆迁的情况下,承租人的权益是需要得到保护的。
1.具体来说,如果承租人与房东已经解除了租赁协议,或者在拆迁过程中得到了安置,那么拆迁人对房东进行补偿后,承租人就不再享有额外的补偿。
2.但如果承租人与房东的租赁协议尚未解除,那么承租人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用,如搬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如果承租人对补偿款不满意,可以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在物权争议中,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1.对于已经拆迁的房屋权属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申请确权。在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申请人是认为政府拆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有明确的拆迁人。
2.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通常为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在申请方式上,可以选择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