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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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3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房屋买卖入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若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的话,则可能会合用双倍赔偿的罚则。
但许多人实在分不清晰,到底在那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用双倍赔偿。
对此,小编收拾整顿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用双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双倍赔偿,即惩罚性赔偿。
买房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划定了五种情形下买房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这五种情形是: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典质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典质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顿房屋的事实。
在以上五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哀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哀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用双倍赔偿的留意事项对这些条款的详细运用应该留意以下两个题目;
(一)在前两种情况下,买受人只有在提出解除合同时才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后三种情况下,只有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才能提出双倍赔偿。
假如买受人既要求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又要求双倍赔偿,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二)双倍赔偿怎么计算?在泛起上述情况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时,是双倍返还房屋总价款仍是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
根据该解释,应该是已付购房款作为计算基数,而非房屋总价款。
关于房屋买卖合用双倍赔偿的情形,律师365小编就为大家收拾整顿到此。
但需要留意,只有符正当律中划定的情形,那么才能在房屋买卖中合用双倍赔偿的罚则。
当然,详细合用的过程中也有一些事项需要留意,这方面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入行了讲解,但愿可认为你提供一些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