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0-04-0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彭律师
现代社会,房产交易市场是很繁荣的,商品房的销售情况也是很乐观的。现在新办法规范了现售与预售的衔接,是规范化管理的细化,对商品房销售影响不大。目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而且还没卖出的商品房,只要预售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销售。那么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接下来由鑫霆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在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者通常将商品房现售称为现房买卖。现房是指已经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且已经取得质理合格证明文件,可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简单地说,商品房现售就是销售现房,销售能立即使用的商品房。购买者购买了现房以后,能够马上居住、营业或者从事其他活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在这七个条件中,前三个条件都是对商品房现售的卖方的要求,要求卖方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格,拥有一定的证明文件。国家对商品房现售的要求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但是有些地方法规在此基础上提高了标准,例如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现售商品房,必须已取得商品房的初始登记的房地产证(大产证),没有取得大产证的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一律视为商品房预售。
1、预售方申领预售许可证;
2、预售信息公示;
3、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将已售状况及时公示;
4、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5、交付建成商品房并办理权属证书。
以上便是鑫霆小编整理的关于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住宅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综合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