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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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3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
(二)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三)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四)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五)收费发证。
(六)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现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10个工作日。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