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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有补充协议吗

时间:2022-07-1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有补充协议吗

  当然不是必须的,只不过现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多数都是房管部门的制式合同或者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的情况较为常见罢了。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一定要注意的事项:

  (一)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二)明确房屋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三)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

  (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七)关于不可抗力: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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