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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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听信中介购买经适房
2004年之前,范老先生一家居住在50多平方米的平房里。随着两个儿子长大成人,范老先生有了改善住房条件的想法。通过中介公司,范老先生认识了于先生。于先生因为拆迁,拆迁公司给安置了多套住房,于先生想出售在四惠的一套近110平方米的住房。
范老先生和老伴来看房不下五遍,感到很满意。让他们尤为心动的是,这套房子的价格比市场价低了近10%。中介道出低价的原因,一是经适房,五年内无法过户;二是于先生急需钱治病。
一心想住新房的范老先生相信了中介关于“购买经适房无任何风险,终究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说法,便和于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格为120万元。
无法过户
中介让办理借款抵押
签订合同时,范老先生还是有所顾虑的,毕竟房子不能立即过户。一旦有个闪失,自己岂不是房财两空?见老先生犹豫,中介出主意说,为了保障范老先生的权益,可做一个假的借款抵押公证。
中介详细介绍了抵押公证流程:范老先生和于先生签订一份假的借款合同,内容是于先生向范老先生借款120万元,拿四惠的房子作为抵押担保。房子由范老先生一家居住,相应的房租用来偿还借款利息。
“一旦出现风险,借款合同与购房合同是双保险。房价涨了,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房价跌了,以借款合同为依据,都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中介向范老先生讲着抵押公证的“巨大作用”,“另外,进行抵押公证并到房管局作抵押备案后,于先生想要一房二卖或反悔,就绝无可能了。”
范老先生和于先生完全按照中介的要求,办理了借款抵押公证,一同到房管局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范老先生高兴地拿着红色的抵押权证,认为3万元中介费没白交,按照中介的精心操作,交易没风险,自己和老伴可以高枕无忧地住进新房了。
所有手续办完,范老先生随即把住了半辈子的平房卖了,用售房款和存款向于先生支付了全部房款。收房后,范老先生又向亲友借了10万元进行装修。从2005年年初,老两口正式搬进新居,开始了“楼房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