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2-11-03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二手房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用法律规定的年限减去已经使用过的年限即可。一般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如果购买了在该土地建造的二手房。用70年减去已经使用的土地年限,即为该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