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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监管不力怎么办

时间:2022-12-23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房产局监管不力怎么办

1、房产局监管不力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房产局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办理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房产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产局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登记错误的工作人员追偿。

2、法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二、房管局什么职责

1、负责审批全市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

3、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安置和搬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5、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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