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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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买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后怎么处理
1、如果没有按份共有的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二、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有的人没有经过婚姻登记就同居在一起,同居期间的财产是一种共有财产,之后可能双方当事人感情不和想要解除同居关系,这就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