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13682250268

房屋抵押贷款的质押物范围究竟包含哪些

时间:2023-11-0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

房屋抵押贷款的质押物范围究竟包含哪些

  抵押贷款抵押物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具体需提供材料如下:

  1.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抵押房屋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含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

  5.房屋产权证;

  6.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

  7.抵押保险;

  8.房屋评估证明;

  9.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