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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把房产证拿走,可以报案吗?

时间:2024-03-2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夫妻一方把房产证拿走,可以报案吗?

虽然此类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当事人仍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身权益,请求分配夫妻共有财产,且有权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理权利。

因此,当夫妻面临离婚境地时,应秉持诚实守信之价值观,如实阐述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状况。

若双方就财产划分达成共识,则应根据所达协议予以处理;如未能达成协议,则交由人民法院对财产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参照维护子女权益、保护女性以及无辜一方利益等原则,依法作出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夫妻都在吗

关于房屋抵押登记相关事宜的阐述如下:若该房产权属夫妻共有资产,则须由夫妻双方亲临现场亲自完成抵押登记手续;若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则可委托代理方代表进行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透过房产抵押形式来满足此需求。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携同有关资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抵押合同以及主债权合同等文书材料,顺利完成抵押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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