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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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被强制执行人可以办理产权证吗
依照程序,我们有权进行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虽然拥有办理房产证的资格,但其尚未完成相关手续的房屋与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并无直接关联。
简而言之,若要启动这项司法程序,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作为申请执行的诉讼文件必须已经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申请人必须是由该有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合法权益享受者或者他们的法定继承人和合法权益接受者;
第三,申请人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周期内提出申请,这个期限节点因申请人身份及申请事项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执行的文件中必须包含支付内容并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主体必须明确无误;义务人需要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应尽的责任,若未能如期履行则视为强制执行启动的前提条件满足。
当然,申请执行的司法行为也需符合受申请执行的相应法院的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二、村委盖章的小产权房可以买吗
尽管村委会所盖之章的小产权房可以进行交易活动,然而这种交易过程往往并不具备合法性。
所谓的“小产权房”,通常是指那些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兴建的住屋,这些房子并未完成向国家相关部门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税费的义务,因此没有资格取得由郡级或县级政府机关颁发的所有权证书,即我们熟悉的房产证。
而这类房屋的所有权证明通常由乡镇农村政权或者村民委员会来派发,故此,也有许多人将其称为“乡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