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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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分手怎么办
在购房过程中,若男方先行支付房屋购置的全部或部分款项,最终将房产登记于女方名下,然而随后双方因感情破裂而不得不面临分手的局面,此时涉及到的房产所有权分配问题可依照以下规则实施:
(1)如果男女双方曾签订过相关协定,则应依据该协定内容来妥善解决房产的产权分配事宜;
(2)若并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那么男女双方就需要坚持平等协商的原则,以期能够对共同拥有的资产做出合理的分配;
(3)如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就得依靠人民法院,从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以及出资比例等多个维度,针对房产进行公正、透明的权属划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分手后要回吗
在某些情况下,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可以在恋情告终之后通过合法途径向对方主张予以归还。
在该种情境下,此项赠与往往会被视为附设了特定条件的赠予行为,其显著特点便是赠予的效力仅在婚姻达成这一前提条件实现之时方能触发。
倘若双方最终未能步入婚姻殿堂,那么赠予所依赖的基础条件便无法得到满足,赠予行为亦会因此失效,所以可以提出相应请求,令对方归还所赠实物与财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