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4-06-1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结婚之后,当夫妻双方合力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之后,这个房子便成为了他们的夫妻共有财产。
在面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离婚时,这所房屋的所有权将被平均分配,也就是说,从首付款开始,到整个房产价值都应该被平等地划分给一半。
关于房屋的定价,可以由夫妻两人共同商量决定,或者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公平公正地得出定论。
如果其中一个人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他/她应当向对方支付等同于房产一半价值的补偿金。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