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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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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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1)以分割房产之价值来决定,即将共同拥有的房屋进行出售,所得的收益可以自由分享给购房人和卖方两方;
(2)协议赔偿,即由双方明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归属其中一方,而其他一方则需依据现行市场价格向对方支付适当款项;
(3)采用实物分配的方式处理,譬如规定几楼层为男方所有,其余几楼层则划归女方名下。
若为套房结构,亦可约定男女双方共同享有使用权。
只要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及特定用途的前提下,均可采取实物分配的方式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