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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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剩余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填补我国土地收入的减少。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1、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征税对象: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至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