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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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3)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4)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设施设备或提供的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经营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2)甲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