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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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原则而言,办理时机是可以延迟的。大多数购得房产后的人群并不急于立刻办理相关证件。对此,大家有着各自的理解与观念,有人可能认为等合适时间再办为好。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应在特定时间期限内完成房产证办理,不然将产生法律层面的潜在问题。
实际上有些人会错失重要年限才办理房产证,原因在于国家法令未强制要求每一位购房者需在特定期间完成此项业务。
我们需明确此举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如果不及时办理房产证,则房屋产权仍属开发商,由此可能导致一房多售的状况。而在法律冲突中,若无房产证,将难以获得司法保护。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
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二、房产证可以延期去办理吗
理论上来说,房产证的办理可适当延迟进行。购买房产后,大多数人并无紧迫的办理证件需求。每个人对此具有不同理解与认知,有人觉得稍作等待再去办理更佳。但是,依照现行法规,务必在适当时间内完成房产证办理事宜,否则可能给维护合法权益带来不便。
在实际生活中,确实存在部分人因错过关键年份而未及时办理房产证的现象,原因在于国家法律并未强制要求所有购房者在特定时段内完成此项事务。
这种做法存在潜在法律风险。若未及时办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仍归开发商所有,可能导致一房二卖问题。在法律纠纷中,如无房产证,将难以获得有效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