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13682250268

保险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时间:2024-10-3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1、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不同: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如果当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 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