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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算的

时间:2024-11-0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算的

  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方式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二、房屋拆迁的协议公证需要提供有什么材料

  房屋拆迁方案;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件与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房屋拆迁协议文本等。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三、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可以继承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继承。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土地实施房屋拆迁行为时,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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