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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公证有用吗?

时间:2019-10-16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办理购房合同公证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的选择,法律对此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而不办了购房合同公证,其实对合同本身的效力也是不会造成什么影响的。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用以合同成交价计算,按成交额的比例计收。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后,签订出售合同再进行公证的,每份合同只收200元人民币手续费。

  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上海市有关部门决定对购买空置商品房合同进行公证的,公证费减半收取。所谓空置商品房,是指自竣工验收日起已经空置满一年的商品房屋。

  国家发计划委员会、司法部计价费814号文件对公证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公证费实行当事人平均分摊的原则,当然也允许当事人一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多承担或全部承担公证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公平的。

  综上所述,办理购房合同公证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的选择,法律对此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而不办了购房合同公证,其实对合同本身的效力也是不会造成什么影响的。当然,要是想要办理公证的话,则就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同时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大律师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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