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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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5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买二手房的时候购房者并没有对于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检查,当时也没有过多的时间去留意房屋内部的情况。等二手房合同签订后购房者去检查室内的时候,才发现房屋存在严重漏水的情况,购房者就会去追究责任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如果合同里注明了房子不会漏水的问题,那么是可以退房或者让原房东维修的,但如果没有证据这个就不太好办理了。
1、合同上是否明确写明房子的完好性,是否包括漏水这一项。如果写明,可以以对方违约进行搞辩;如果没有写明,应当不构成解除合同的根本性违约。另外还要看房子漏水的程度,如果仅仅是小范围的漏水,那不算是解除合同的理由。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二)项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可见,我国法律已经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出发,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允许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建议在签订二手房合同之前,就应该要对房屋质量进行详细的检查,不要等签订了合同才去发现原来它存在着质量问题。具体二手房合同签订后发现房屋严重漏水的情况如果你不清楚找个律师的帮助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