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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时间:2022-01-2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网络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电子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并且经可靠的数字签字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要按约定履行合同。

网络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二、电子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电子合同的要约与要约邀请

  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发出订约意愿的一方,只要该表示符合我国民法典关于要约的要件,该意思表示就是要约。尽管网络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区分要约邀请方面,仍然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应从交易的对象的种类出发。因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仍然应回到《民法典》中,这一标准应该是:

  (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

  (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

  (二)电子合同的承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

  (1)承诺应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或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若未规定期限,应在合同期限内做出。《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应符合要约规定的方式。

  电子合同的承诺也应符合上述规定,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确定承诺的生效就成为判断电子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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