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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撤销程序

时间:2022-03-1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无效合同的撤销程序

  要对无效合同进行撤销的话,那么其撤销的程序是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是其无效的撤销需要相关机构的宣判,并不能由合同当事人直接提起,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应该根据上述的具体规定来处理。

无效合同的撤销程序

  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尽管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自始不生效力,但是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仍存在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内容上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第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而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撤销权人亦可以不要求撤销合同,而仅要求变更合同部分内容。

  第三,对可撤销合同来说,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规定的期限,即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合同即为有效。可见,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除斥期间。《民法典》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但是,无效合同因其为当然无效,不存在着期限的限制问题。

  三、无效合同的特征

  (一)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三)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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