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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交付地点怎么确定

时间:2022-08-03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合同交付地点怎么确定

  合同法中约定了合同内容应当具有的八要素,交付地点正是八要素之一,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

  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依下列方式确定交付地点: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第一承运人营业地。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如知道标的物是从存放在某地仓库中的一批货物中要提取的物或知道标的物将在某个地方生产或制造,则出卖人交付地点为双方所知道的标的物所在地。

  (3)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也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的交付地点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如果出卖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出卖人的居住地为交付地点。

 

  二、如何预防合同纠纷

  (一)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等状况。

  订立合同之前事先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欺诈纠纷和违约纠纷。

  (三)精心准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依据。为避免因条款的不完备或歧义而引起合同纠纷,当事人应精心准备合同条款。除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其他合同条款都可以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约定。

  (四)及时、依法办理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办理合同公证。

  有些合同,如技术引进合同等,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当事人应当及时将此类合同依法办理手续,以免因此而产生合同无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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