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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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1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保理合同的类型
保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保理机构不同,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
2.根据是否涉及国际属性,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3.依据保理商提供的是融资服务还是非融资服务,分为融资性保理和非融资性保理。我国的保理业务主要是有追索权的融资性保理。
4.依据参与保理服务的保理服务机构的个数,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
5.依据是否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性保理,也叫明保理和暗保理。
6.依据保理商提供的金融服务范围,分为完全保理和不完全保理。
对保理商影响最大的划分是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的分类。
二、保理合同的订立方式
保理合同的订立方式是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二条规定,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