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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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要约失效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1、要约失效的主要事项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被拒绝被依法撤销或者是承诺期限已经满了,但是还没有做出相关承诺的这些情况都会导致要约失效。在邀约失效之后,对方就没有任何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