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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5-1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

1、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一般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且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有哪些

为了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其效力和内容等与主债权息息相关,主债权的种类,有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种类物给付债权以及以作为或不作为为标的的债权等,不包括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应当明确主债权的种类以及数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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