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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推翻合同

时间:2023-08-2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推翻合同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违法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一方以欺诈、胁迫趁人之危迫使对方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情况下可以推翻合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 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购房合同违约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但二者不可并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可以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所谓二者不能并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情形而言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高,在一方同时实施了不同的违约行为时,两种责任形式可以并用。违约赔偿就高不就低。

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当视为对损害赔偿金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是:原则上不并存,就高不就低,优先适用违约金条款。定金独立于赔偿责任定金具有非补偿性的特点,其适用不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因而是独立于损害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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