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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时间:2023-09-1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担保合同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担保合同出现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并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 受理支付令申请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可按以下方式计算法定保证期间:

1、若担保方式连带保证,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通常都可以应适用法定保证期间6个月。

当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债主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此时,连带保证的保证就是6个月,不会中断、中止,时间过了就过了,债主不能再向担保人追债。

2、若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当事人又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定保证期间也是6个月。但稍有不同的是,此种保证方式下,债主未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债务人或申请仲裁,又没有向债务人追债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3、若当事人既无还款日期也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自债主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起计算满6个月,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例如乙向甲借钱,丙作保,既未约定还款日期,又未约定保证期间。那当甲要求乙还钱,并给予乙一个月宽限期时,乙到期未还钱的,保证期间是从该月结束之日起计算6个月。若甲逾期没有起诉乙或申请仲裁的,丙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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