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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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解除合同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解除合同是解除有效合同,解除合同的目的是解决有效合同提前消除的问题,这就是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合同撤销与要约或承诺撤销的区别;
2.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的理由,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信守,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只是主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只有在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这不仅是合同终止制度存在的依据,也表明合同终止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将构成违约,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一般规定,又有适用于个别合同的特殊规定;
3.合同解除必须通过解除行为来实现,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不一定解除,为了解除合同,一般需要解除行为,解除行为有双方协商同意和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单方意思两种;
4.解除合同的效果是消除合同关系,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消除合同关系,但其消灭是追溯到过去,还是只发生在未来,不同国家的立法主张和学术观点不同。
确认合同解除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