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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合伙人所需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11-0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合除名合伙人所需的条件有哪些

  除名合伙人所需的条件如下: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如违反竞业禁止;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务。

  除名以被除名合伙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合伙企业有哪些类型

  合伙企业有如下类型: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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