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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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无效。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担保合同主合同也需要由法院对其效力进行审理。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