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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的关系

时间:2023-11-2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如下: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合同、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的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二、

主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一份常规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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