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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时间:2024-01-1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

附随义务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附随义务的主要类型有如下:

  1.先合同义务,即合同订立前的保密、遵循诚信原则等义务;

  2.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后合同义务,即合同终止后、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

合同附随义务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附随义务有以下特点:

  1.附随义务具有可变性和不确定性;

  2.附随义务是诚原则在合同领域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3.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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