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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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违反附随义务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反附随义务的后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反附随义务可以相当于是一种违约行为,违约了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