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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解除如何赔偿

时间:2024-02-2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工程合同解除如何赔偿

  工程合同的甲方主动解除合同的,要依据解除的原因、合同履行等具体情况确定怎样赔偿,如果因违约解除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施工许可证暂停施工多长时间

  可以申请延迟,不申请又不开工施工许可证会作废。申请期限在一个月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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