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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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签一年合同是不可以约定六个月试用期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签订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只有签订了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所以签一年的合同是不可以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