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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欺诈行为以解除合同?

时间:2024-03-1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认定欺诈行为应具备以下要素:一是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即明知事实不真实而故意为之;二是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三是欺诈行为与对方当事人的错误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对方是因为受欺诈才做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四是欺诈内容对于合同的订立或履行具有实质性影响,即如果没有欺诈行为,可能会影响到合同是否订立或如何履行。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也进一步明确了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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