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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果合同中的一方存在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那么未违约方有权依据此规定解除合同。
此外,如果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关于迟延履行导致合同解除的条件,则应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若迟延履行并不构成对合同根本目的实现的影响,或者虽有迟延但已补救并未造成实际损失,解除权可能不会被支持。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
2. 司法解释及相关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