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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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合同主体是可以变更的。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包括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两种情况。
在债权转让中,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在债务承担中,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
这两种情况下,虽然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但债的性质和内容并没有改变。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2.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中的对价关系、同时履行抗辩权、债权利益与瑕疵等,在变更后仍继续存在。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在合同变更前,由于一方的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4.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那么这种变更将被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