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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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因此,采用欺骗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但是经过法定机关的确定,被欺骗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我们要注意所隐瞒的信息是否真正的影响到了对方订立合同的意义表示,如果所隐瞒的信息是与合同无关则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