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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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未履行部分的义务不需要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需要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而过错方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有约定违约金的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有签订定金合同的适用定金法则;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实现;
2.发包人未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3.发包人不履行协助承包人的义务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