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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定义是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对方财产控制权,以此进行利用、处置,形成了事实上的所有权。
对于非法占有的判断标准有以下三点:一是合同签署前是否有真实性问题;二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具备履约能力;三是签约和履约过程中是否存在诈骗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