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4-11-13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合同违约责任的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时,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1. 继续履行:如果违约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除非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
2. 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 赔偿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
违约责任的界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合同条款、违约事实、违约程度、损失情况等。在具体案例中,法院会根据这些因素综合判断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